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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信托-205号山东潍坊高新城投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潍坊高新城投公司)

今日热点 2023年04月15日 02:36 212 政信基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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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融资受限“非标转标”业务兴起

本报记者 石健 北京报道

近日,《中国经营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山东、江苏、四川等地开始出现“某信托-城投债项目”的产品。一位城投公司融资部负责人告诉记者,这类新兴产品并非以往的政信类信托产品,即信托以非标的形式将募集资金投向城投平台,而是信托资金投向城投债,继而实现“非标转标”。

东方金诚金融业务部助理总经理王佳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近期数据来看,信托资金仍主要投向工商企业、证券市场、基础产业和房地产等行业。受‘两压一降’的影响,证券投资类信托成为2020年以来唯一保持占比持续增长的信托类型,反映了信托投资向标品化转型的趋势。尤其在城投平台仍然刚兑的趋势下,存在一定的市场机遇。”

向标品化转型

根据记者所拿到的山东某地的城投债信托产品信息,该城投债发行主体的信用评级为AA。作为担保方的母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AA+,募资用途为该城投平台在上交所发行的2021年公司债。值得一提的是,该公司债的票面利率为6.5%,而市场上大部分的公司债票面利率为2.6%至3.8%。

对于该产品公司债较高的票面利率,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从票面利率来看,还是反映出该城投平台融资难。事实上,从市场来看,信托资金还是希望募集给AA+的城投平台所发行的城投债,信用评级可以筛选一定的评选。如果像上述这种AA城投平台,则需要AA+担保来减少风险。”

此外,该业内人士还认为,信托资金流向公司债要好于私募债。“因为信用分化使得弱区域城投债净融资多处于萎缩状态,虽然近期西部某城投平台私募债从存在兑付隐患到已经兑付,但是市场并没有因此得到很大的提振。存量债务不会凭空消失,加之借新还旧不畅,市场仍然会存在一定的偏向情绪。”

值得注意的是,信托资金流向证券领域已经在数据上有所显现。根据信托业协会公布的2021年三季度末信托公司主要业务数据来看,信托资金仍主要投向工商企业、证券市场、基础产业和房地产等行业。对此,王佳丽分析认为,“从同比变化看,产品呈现三个特征,一是受近年来‘两压一降’政策影响,投向金融机构的信托资金占比显著下降,信托行业去通道、去嵌套的转型取得了一定成效;二是证券投资类信托成为2020年以来唯一保持占比持续增长的信托类型,反映了信托投资向标品化转型的趋势;三是从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看,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以非标投资为主的信托贷款占比已不足30%,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了超过8个百分点,而以标品投资为主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占比接近21%,同比上升超过8个百分点。”

对于上述资金的升降,一位城投平台融资部负责人认为,“城投债目前为止仍然保持刚兑,而政信类产品 逾期已经屡见不鲜。在推介相关产品时,刚兑是主要优势之一,安全性远高于非标类产品。此外,债券是在公开市场发行的金融产品,城投不兑付的成本极大”。

一方面,非标政信类产品发行量下降,与监管部门要求信托公司压降融资类信托有关;另一方面,信托资金通过标准化产品继续流向债券市场。一种“非标转标”的趋势开始在市场上出现。

“证券投资信托中债券投资相较于其他投资标的的占比最高,规模最大,主要原因在于债券市场的容量巨大,且具有固收属性,更能够满足信托投资者对于稳定收益的需求。”王佳丽预测,“随着城投融资受限,房地产融资风险增加,预计未来信托资金投向债券市场的规模还将进一步上升。”

君牛财富分析师认为,“信托‘非标转标’与几大类资产无法割裂,围绕土地的平台、地产,委贷为核心的类信贷业务。从监管而言,监管的基调也是渐进式整改,警惕监管引发的风险。因而把以往的操作模式梳理和增加信息披露,也不失为一种创新。这个‘非标转标’既打通资本市场,也能够促进信托承担起真正的委托、融通等聚焦财富管理、 社会 服务的职责。”

此外,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除了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福建等省份外,在城投债和城投非标都面临大幅压缩的监管背景下,15号文(《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防范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实际上进一步抬高了城投平台的融资准入条件,而城投债和银行融资的规模新增有限的情况下,城投平台对非标融资反而会出现更大的依赖,尤其是资质较弱或发债难以为继的城投平台。在这种看似矛盾的环境下,‘非标转标’将是城投平台短期融资的一种过渡方式。同时,城投发债首先要看当地的一般公共预算是否达到了50亿元,如果当地经济状况较差,城投平台的主体信用评级又不理想,那么,在当地就很难公开发行债券,而眼下信托将资金投向城投债,则从侧面反映出该地区的经济状况较好,且城投平台具备发债的实力。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规避一些弱资质地区。公开发行的债券属于标准化资产,发行的债券可以在银行间交易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公开流通买卖,也提高了资产的流动性和安全性。”

置换存量非标

2022年以来,低评级城投债的发行受到了更严格的控制,城投债的发行主体准入条件、规模占比、借新还旧等也有了更多的限制。近日,江苏省南通市财政局在官网发布了《南通市财政局2022年工作计划》,要求“进一步压降融资成本,对融资成本6%以上的隐性债务全面清理、分类处置,争取2022年末全市隐性债务平均综合利率下降到5%以内。督促各地将经营性债务融资成本,一并纳入监管范围。严控新增非标融资和高成本融资,确保全市债务综合成本持续下降”。

据统计,2020年以来,非标信用风险事件涉及的城投企业31家,分布在贵州、湖南、河南、四川等地。其中,贵州20家,占64.52%,河南3家,湖南、吉林和辽宁各2家,甘肃和四川各1家。从行政级别看,2家为省级城投企业,4家为地市级城投企业,其余均为区县级或园区城投企业。联合资信有关研报认为,非标信用风险的持续暴露及地方国企信用债 事件的发生,导致区域再融资环境恶化。此外,“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一年,再融资环境恶化的地区非标信用风险将持续暴露。企业层面,债务负担重且短期集中偿付压力大、直融及非标融资占比高、对外担保规模大、有不良征信记录、再融资压力大的城投企业流动性风险值得关注。

从各地的政策来看,非标业务压降已成趋势。在王佳丽看来,除了可以投资城投债作为标准化产品外,与城投平台开展的以往存量非标业务也可以通过“非标转标”的形式去除非标存量。“目前,存量的非标信托贷款通过正规流程发行ABS实现‘非标转标’,这也符合监管压缩信托非标规模的导向的。目前。交易所和交易商协会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信托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和资产服务机构,向资产支持计划(SPV)转让基础资产(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计划募集资金最终用于信托贷款还款资金;二是信托公司将信托贷款债权转让保理公司,由保理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发起资产支持计划,通过保理公司进入交易商协会ABN市场。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两种方式都需要信托贷款借款人开立资金监管账户,由资金监管行监督贷款资金偿还情况。

王佳丽认为,“根据近年来市场发行规模情况来看,以信托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基础资产为企业债权或者信托受益权的企业ABS项目发行数量和参与发行的信托公司数量都呈现上升趋势。但信托公司通过ABS方式实现‘非标转标’需要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底层资产池的评级、分散度,原始权益人风险自留等要求,基础资产还需有持续稳定现金流,因此现实发行中还是存在一定操作难度,预计发行规模增速有所放缓。”

采访中,有分析人士认为,虽然目前信托资金流向债券领域的比例在上升,但从过往的投资来看,信托资金并非擅长在证券市场开展业务、发行产品。对此,王佳丽建议,“如果想在城投债产品有所为,从短期来看,部分信托公司可以先期通过开发TOF等组合投资产品逐步培养投研能力。但从长期来看,信托公司需提高自身的主动管理能力,通过加强标品投资的内控管理体系和业务流程建设,招聘具有相关投资经验的投资经理、交易员、研究员、信评和估值清算人员。”

2022山东信托未兑付产品有哪些

2022年山东信托未兑付产品包括:

1、山东信托“现金管家”系列产品:现金管家定期理财、现金管家灵活理财、现金管家财富管理、现金管家稳健增值等。

2、山东信托“投资管家”系列产品:投资管家定期理财、投资管家灵活理财、投资管家财富管理、投资管家稳健增值等。

3、山东信托“投资计划”系列产品:投资计划定期理财、投资计划灵活理财、投资计划财富管理、投资计划稳健增值等。

4、山东信托“财富管家”系列产品:财富管家定期理财、财富管家灵活理财、财富管家财富管理、财富管家稳健增值等。

5、山东信托“安心计划”系列产品:安心计划定期理财、安心计划灵活理财、安心计划财富管理、安心计划稳健增值等。

类似惠今惠信的有哪些

是合法的公司,深圳市惠今惠信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06-06,注册资本为10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熊开香,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中介外包服务。

信托公司参与消费金融的五大业务模式

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6月底,我国消费贷款余额增至21.71万亿元,同比增长27.86%,在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中的占比增至20.35%。信托公司作为消费金融行业的后来者,应着眼于自身放贷牌照及资金优势,围绕消费金融产业链找准定位,找到适合自身的角色,采取由易到难、由简入繁的渐进模式,逐步拓展消费金融这类长期、可持续业务。

信托公司进入消费金融领域的角度有两种,第一种为信托资产来源、资金运用分类角度,第二种为消费金融产业链角度。

第一种角度,从信托功能来看,可分为投资类、融资类和事务管理类,相应地,信托公司介入消费金融领域后展现出场景化理财业务模式、信托贷款模式、消费信托模式等。

第二种角度,在消费金融产业链中,信托公司可以担任资金供给方、消费金融服务方的角色。从目前业务发展、信托公司能力来看,信托公司可以集合资金信托向消费金融供给方发放流贷、设计ABS为消费金融供应方提供资金作为资金供给方,还可以以现金消费贷、受托支付以及助贷模式成为消费金融服务方。

(一)“投资回报附消费权益”模式

基本交易结构

“投资回报附消费权益”模式是信托公司介入消费领域最为简单的“消费+信托”模式。此类模式的操作方式即为在既有集合资金信托模式基础上,为投资人采购具有吸引力的消费权益作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回报的一部分或是作为全部的投资回报。消费权益可以同时来源于信托资金的投向标的或融资标的,也可以另外采购。

以某信托·梧桐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产配置类9号投资单元第1期为例

信托规模2亿元,期限12个月,信托资金投资于“艺术品消费1号单一信托计划”信托受益权。在信托计划运行期间,委托人享有3次消费选择权。在推介期间(第1次消费选择权)及信托计划存续第8至第12个月时(第3次消费选择权)自艺术品合作机构筛选出的艺术品现货清单画册选择各类艺术品进行消费;有权在信托计划存续第5个月至第8个月(第2次消费选择权)自艺术品合作机构为委托人组织的艺术品展览中选择是否消费。

委托人可选择行使消费权购买艺术品,也可选择放弃消费权。若选择放弃消费权,委托人可获得全部投资本金和收益;若选择消费,则需要抵扣艺术品消费金额。

该类信托产品结构设计相对比较简单,信托公司多有实践,早期多归类为另类投资信托业务,涉及酒类、黄金、艺术品等。信托公司主要与消费服务或产品提供商直接合作,业务实质仍以提供融资服务为主,产品创新重点在于信托利益分配方面,既可以是现金收益,也可以是消费性权益,或者二者的组合,给予委托人更加丰富的选择。

(二)“助贷”模式

“助贷”模式即信托公司以放贷通道角色参与消费贷的方式。这一模式下,信托公司直接与消费者签订个人消费信托贷款合同,消费金融服务机构作为贷款中介服务机构,一方面提供B端商户和C端客户推荐及资质审核服务,另一方面协助信托公司提供贷前、贷中与贷后全流程理。

“助贷”模式又分为现金消费贷及受托支付两种。

1.现金消费贷模式

(1)基本交易结构

助贷模式中的现金消费贷即消费者向信托公司申请现金消费贷款,信托公司将贷款发放至消费者指定账户,消费者自行完成消费的业务模式。

(2)产品案例:某信托与捷信消费金融公司(以下简称“捷信”)合作。在此业务中,捷信主导审查消费者个人信息,并定期向某信托提交合格借款者名单及金额;信托公司发行“汇金系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资金。

2.消费贷受托支付模式

(1)基本交易结构。

助贷模式中的受托支付模式中,信托公司将消费者因消费具体的商品/服务而申请的消费贷受托支付至提供商品/服务的商户,有效改进难以监控消费贷资金的真实用途这一问题。

(2)产品案例:京东白拿(某信托·融聚144号消费贷款)。

京东白拿是京东金融推出的一类“消费+理财”产品,用户购买理财,可以按照京东商城同等配送方式获得一定的商品,理财到期返还金额不低于本金。

在“助贷”模式下,信托公司依托消费金融服务机构的获客及贷款管理能力,直接向消费者提供贷款,整体结构相对简单。消费金融服务机构主要提供客户引流及贷款服务管理能力,故而对其获客能力,以及识别、审查原始借款人资信能力有较高要求。

(三)“流贷”模式

信托公司仅作为消费金融提供方的资金供给方也被称为“流贷”模式。“流贷”模式下,主要由信托公司通过信托贷款方式,向消费金融服务机构提供融资,从而实现对消费金融业务的切入。目前,主要以信托与消费金融公司、消费分期平台等机构合作为主。

信托公司提供资金的方式有集合资金信托和ABS证券化两种。

1.集合资金信托模式

(1)基本交易结构。

流贷模式中的集合资金信托模式即信托公司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资金用于向消费金融服务商提供资金支持。

(2)产品案例:某信托与捷信的流贷合作。

捷信向信托公司提出总融资需求,信托公司发行“汇金系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资金,并通过该信托计划向捷信消费金融公司发放信托贷款;捷信向个人消费者发放个人消费贷款,同时将以信托贷款资金为基础形成的个人消费贷款逐一质押给信托公司。

2.ABS模式

信托公司参与的消费金融ABS业务模式通常包括信托公司、原始债权人、评级服务中介及投资机构等。

原始债权人将其合法持有的消费金融资产作为信托财产,委托信托公司设立特殊目的信托(SPT);聘用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基础资产进行评级,确定优先级与次级份额比例;产品发行中,合格投资者认购优先级份额,原始债权人自持次级。

流贷”模式实质为信托公司向消费金融机构发放流动性资金贷款或者通过证券化技术等实现盘活存量资产,结构相对简单,监管政策制约较少,与消费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后,容易在短时间内上规模。

(四)“消费信托”模式

1.基本交易结构

在消费信托的产业链结构中,主要包括消费需求方、消费供给方及信托公司等三类主体。相较于信贷类消费金融业务,信托服务机构在消费信托业务中主要扮演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消费资金投资与收益分配等角色。

2.产品案例:嘉丽泽健康度假计划

招商银行将本消费信托产品销售给投资人(即信托计划的委托人和具体消费品的消费者),然后投资人与信托公司签订单一资金信托合同,成立信托计划。若干单一信托项目的信托财产将根据委托人的指令向星语商业采购嘉丽泽健康度假产品。资金进入星语商业后,由其委托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对上述产品销售资金进行管理。最后由信托公司最后根据信托合同的规定向委托人(投资人、消费者)分配信托权益。

从已发行的消费信托项目来看,产品端(资金募集)设计主要采取通过消费品供应商提供消费产品实现资金汇集,设立单一资金信托进行运作管理的模式,也有借助财产权信托形式,将消费及投资受益权装入信托财产,并在产品端发行权益份额获得对价资金的案例,后一种形式可规避合格投资者条件约束,且资金成本更低。

(五)“消费众筹”模式

消费众筹”业务在国内尚属新兴事物,但发展迅速。其核心在于,充分利用投资人“爱屋及乌”的情感属性,将其对于某类消费品的强烈偏好,通过投资该项目获得消费权益而充分放大,实现消费、投资与情感偏好的有效统一。

1.影视消费众筹模式

以“百发有戏”电影消费信托为例

2014年9月,中信信托、百度金融、中影股份及德恒律所联合启动“百发有戏”电影消费互联网平台,以“消费众筹+电影+信托”模式,完成电影《黄金时代》票房及消费权益的对接,开启信托机构参与消费众筹的序幕。

百发有戏消费信托交易机构模式共有三个关键环节,分别为:

一是消费券销售。消费者购买北京鼎鹿中原科技有限公司发行的消费券,相应享有《黄金时代》电影的消费权益;消费券发行机构将在设置条件全部成就之后,向消费者提供制片人权益章,如条件未全部成就,则消费券发行机构在消费权益有效期间届满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向消费者进行现金补偿。

二是资金的集中及使用。北京鼎鹿中原科技有限公司将发行消费券汇集的资金委托给中信信托设立单一资金信托信托;中信信托将资金用于稳健投资。

三是权益的集中和监管。消费者将消费券项下的消费权益向北京百度移讯科技有限公司设立民事信托,消费者为该民事信托委托人/受益人,北京百度移讯科技有限公司为该民事信托的受托人;北京百度移讯科技有限公司将消费权益进一步向中信信托设立消费权益信托。北京百度移讯科技有限公司为该财产权信托的委托人/受益人,中信信托信托作为财产权信托的受托人;中信信托负有协助维权责任。

2.商品消费众筹模式

苏宁众筹、苏宁易购中华特色馆联合平安信托、江苏省农委于2016年2月共同推出“中华特色馆—江苏馆”消费宝,是苏宁众筹首创的消费众筹类创新金融产品。消费宝采用“消费券/消费权益+商品折扣+占款补偿模式”,且其占款补偿年化收益高于同期市场理财收益。

3.小结

根据2015年7月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等十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设立股权众筹融资平台、网络金融产品销售等平台,建立服务实体经济的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进一步拓展普惠金融的广度和深度。

其中对股权众筹融资进行了规范,明确由中国证监会负责监管,但对于本文中提到的消费权益或实物众筹则仍缺乏相应规范。因此,在业务实践中,信托公司需要切实把握好创新与合规底线,制定完善产品运作规范制度,保证交易过程合法合规,安全规范。中诚信托

消费信托业务模式和操作研究

王梦然

2017年,在信托业务面临转型、资金面紧张等外部压力下,越来越多的信托公司将拥有巨大市场潜力的消费信托看做是其重要的转型方向。近日,云南信托宣布正式接入央行征信系统,成为业内第四家获准接入该系统信托公司的消息引起了业务的广泛关注,也给予多家正在跃跃欲试、期待接入征信系统的信托公司更多的希望,毕竟接入征信系统是信托公司开展消费金融业务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一步。2015年,外贸信托成为首家接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的信托公司,目前中航信托、渤海信托、云南信托已接入。

一、消费信托业务模式研究

从目前已发行的消费信托产品来看,消费信托还没有形成稳定的盈利模式,这一业务还属于创新的业务形式,仍处于探索阶段。目前的消费信托业务模式呈现的特征主要包括:

(一)“消费+理财”

最初消费信托产品的交易结构设计中,多半采用“消费+理财”的模式,将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整合起来,跟消费产品提供方对接,打通供需隔阂,减少信息不对称,是基于消费的理财产品。一般将消费信托的信托财产分为消费金和保证金,其中保证金往往远高于消费金。比如著名财经作家吴晓波联合中信信托推出的“一千零一夜”产品。该产品每份1001元,包括298元会籍费和703元保证金,1年后到期,会籍费消耗,保证金返还。同时,购买者可在4个旅游城市(昆明、西双版纳、丽江、三亚)的指定酒店享受1晚的住宿服务。

而信托公司通过将保证金的集中取来做投资理财来获取收益,这一部分沉淀资金的具体投向在有的消费信托产品中会进行披露,而有的消费产品产品不披露具体的投向。比如北京信托发行的“养老消费201400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信息披露中明确资金运用方面分为两部分,其中60%-100%投向债权、股权、权益等在内的预期固定收益金融产品,0-40%运用于养老领域项目。而西藏信托发行的“BMW X1消费信托”中未披露沉淀资金的具体投向。

在这一模式下,还可以借助互联网推出互联网消费信托。早在2014年,中信信托就专门为消费信托上线了互联网销售平台“中信宝”。2017年3月,华融信托推出消费信托产品“融华精选”,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发售,初期是通过互联网渠道销售有机蔬菜、鸡蛋等生鲜产品。信托公司开展的这一业务是基于互联网的事务管理信托。消费者的资金放在特定的账户中,按次向商家结算。消费信托账户余额部分,信托公司可以进行低风险理财,为客户提供“消费+理财”的双重服务,让投资者在购买信托产品获得消费权益、达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还可以实现消费权益增值的目的。

再比如,中融信托的“融聚144号消费贷款”产品,与京东合作“京东白拿”业务,一方面通过向消费者发放消费贷款的方式满足其消费需求,另一方面消费者需要购买指定额度指定期限的理财产品,消费者兼具投资者的角色。

(二)“多机构合作”

现在越来越多的信托公司选择与消费金融公司、小贷公司、互联网企业合作开展消费信托业务,具体合作模式也有很多种:

1、“消费贷款”

比如最早介入个人消费贷款的外贸信托与捷信金融、维视担保等公司“汇金系列消费信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外贸信托根据委托人意愿、以外贸信托名义发放个人消费信托贷款。还包括2015年重庆信托成立的“惠今消费金融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向重庆惠今科技有限公司或深圳市惠今惠信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推荐的、符合受托人审批条件的消费者、借款人发放个人消费贷款。这种直接向消费者发放现金消费贷款的方式,不能有效监控贷款的真实用途,存在一定的合规风险。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受托支付的消费贷款模式,由信托公司直接支付给商品、服务提供商,比如中融信托的“融聚144号消费贷款”产品,中融信托向消费者发放消费贷款直接用来支付京东商品价款。

2、“成立消费金融运作平台”

目前,有的信托公司已经成立了消费金融业务事业部或者成立消费金融公司,成立消费金融公司可以以参股或成立专业子公司的模式开展消费金融业务。2015年5月,中信信托与网易、顺丰三方合作成立深圳中顺易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其中中信信托全资子公司中信聚信为第一大股东,占比40%,顺丰和网易方面各持股30%,探索消费金融业务模式。2015年11月,渤海信托与邮储银行、星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共同出资,参股设立中邮消费金融公司,打造消费金融综合服务平台。

3、“消费众筹”

2014年,中信信托开与百度、中影集团联合开发影视文化产业金融平台“百发有戏”,主打“消费众筹+电影+信托”理念,首个落地项目为《黄金时代》,募集资金超过1800万元。该产品的交易结构是首先投资者通过平台购买消费券(一种消费权益的电子化凭证),消费者可享有某一消费专项下的消费权益;然后将零散的消费权益集中起来,由单一委托人委托给中信信托设立财产权信托,由中信信托对消费权益进行集中管理。信托公司作为独立第三方在这个交易结构中起到为项目增信的作用,同时进行监督管理。

2015年,中信信托又与百度、星美推出影院消费众筹产品“星美国际影商城”,相关消费权益更加丰富,跨越影院和互联网消费,募集资金将在中信信托的监管下用于星美影城建设。

(三)“通道业务”

信托公司开展的消费信托产品目前以通道业务为主,信托公司仅承担通道角色。比如,中融信托的“融聚144号消费贷款”产品就是如此,信托的委托人为北京京奥卓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为北京京东金融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强东)。从交易结构来看,该笔业务实质上是京东主导的,京东出资给消费者购买京东商城的商品,同时要求消费者购买广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的理财产品,而广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理财产品的投向从公开资料无法得知,但既然“京东白拿”是京东主导的,具体资金的投向就不难推测了。

2015年,华澳信托推出的基于会员卡服务的消费信托产品“长霄1号富春俱舍消费信托集合信托计划”,由富春俱舍酒店销售会员卡,由华澳信托负责资金监管,酒店拿地产抵押。这一消费信托产品既能够保证会员卡资金的安全,又有助于提高酒店会员卡的销售,能够充分发挥消费信托产品的社会属性。

(四)“消费信托资产证券化业务”

2017年初,平安信托联手京东世纪贸易发行了“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京东白条信托资产支持票据”(京东白条ABN),发行规模为15亿元人民币,为国内首单消费金融信托型ABN。自2016年12月份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正式发布施行《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ABN)指引(修订稿)》以来,信托型ABN已经连续发行了多笔。消费信托和资产证券化无疑是当下信托行业的两大热门,二者的结合给信托业的转型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二、消费信托产品操作分析

1、消费信托认购门槛

对于消费信托,大家首先关注的是为什么消费信托的门槛比较低,1万元甚至更低都可以够买消费信托产品,且没有合格投资者的要求。而按照《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认购集合信托产品需要为合格投资者,且认购金额需在100万元以上,且300万一下的投资者不能超过50人。在消费信托的交易结构中,每一个投资者认购的均为一个单一信托产品,所有的单一信托资金集中起来设立一个集合信托计划来进行运作。

2、消费信托账户开立

众多周知,根据《信托法》的相关规定,信托财产要求独立核算,每一个信托计划均需要开立一个独立的银行账户,实行信托财产的独立分账管理。在消费信托中有多个单一信托产品,这也就意味着需要设立多个账户,管理方面存在会较大的问题。而从实践来看,信托公司开立一个银行账户(主账户),再在项下开立多个虚拟的附属账户(子账户),通过这种方式实现账户的“形式独立”。国内多家银行可以提供这一服务,不过这一账户的开立目前存在监管上的缺失,未来监管机构是否会叫停还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于此同时,即使是采用这一方式解决多个账户的问题,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在大量交易数据的情况下,信托公司与银行开立的主账户及虚拟子账户进行数据统一对账可能出现差错,存在一定的操作性问题。

3、合规性分析

银监会、人行等监管机构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合规性和资金流向管理,不允许存在以消费贷的名义用于支付购房款。信托公司在采用消费贷款模式时,如果不是以受托支付的方式直接支付给商品、服务提供商,而是向消费者直接发放个人消费贷,要关注合规性问题,对消费贷款的实际用于有一定的监控力,防范合规风险。同时,在委托外包服务合作机构协助开展消费贷款业务时,应审慎确定对合作机构的授权范围。

4、基础设施建设

与信托公司传统业务相比,消费信托在短期内很难看到持续、稳定的盈利,而于此同时消费信托业务的开展需要大量时间、人力、资金等成本的投入。信托公司要建立起完整的包括贷前、贷中和贷后管理的消费金融业务系统,具备较高的风控、营销、科技研发能力。像前文提到的,介入人行征信系统也是信托公司开展消费信托产品做好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云南信托从开始立项到最终实现接入系统花费了1年多的时间。

即便信托公司开展消费信托业务难点很多,但业内人员对这一业务还是普遍看好的,市场机会和潜力较大。信托公司可以探索不同的业务模式,消除业务的障碍、拓展业务外延。

史上最全金融产品架构分析四:信托公司

1.业务种类

信托业可以经营的业务项目依《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法可分为如下:

(1)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央企信托-205号山东潍坊高新城投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2)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的动产、不动产以及知识产权等财产、财产权,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3)受托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4)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

(5)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权、企业债券等债券的承销业务。

(6)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与处分。

(7)代保管业务。

(8)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

(9)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10)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2.投资范围与投资限制投资范围

(1)投资范围广,如券商资管产品、基金资管产品和信托产品本身

(2)债权、股权、物权及其他可行方式运用信托资金

(3)管理方式:投资、出售、存放同业、买入返售、租赁、贷款等投资限制

(4)不得以卖出回购方式管理运用信托财产央企信托-205号山东潍坊高新城投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5)银行合作产品的限制(见上文)

(6)不得向房地产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等;

(7)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8)向他人提供贷款不得超过其管理的所有信托计划实收余额的30%;

(9)不得将信托资金直接或间接运用于信托公司的股东及其关联人,但信托资金全部来源于股东或其关联人的除外;

(10)不得以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进行交易;

(11)不得将不同信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

(12)不得将同一公司管理的不同信托计划投资于同一项目;

(13)集合信托受益权进行拆分转让的,受让人不得为自然人;机构所持有的信托受益权,不得向自然人转让或拆分转让。

3.信托分类

3.1 资金端分类:单一信托、集合信托、

3.2 项目端分类

3.2.1 债权型-信托贷款

3.2.2 股权型-真实股权型、名股实债

3.2.3 收益权型-普通受益权、结构化受益权

3.3 结构化信托及信托收益权的拆分转让

3.3.1 《关于加强信托公司结构化信托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通[2010]2号)“结构化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根据投资者不同的风险偏好对信托受益权进行分层配置,按照分层配置中的优先与劣后安排进行收益分配,使具有不同风险承担能力和意愿的投资者通过投资不同层级的受益权来获取不同的收益并承担相应风险的集合资金信托业务。”

3.3.2 集合信托受益权进行拆分转让的,受让人不得为自然人;机构所持有的信托受益权,不得向自然人转让或拆分转让。

限制目的:防止信托受益权转让给合格投资者以外的人

3.4 信托计划产品案例-以中信信托产品为例

3.4.1 中信信托-中信融汇4号山西恒大华府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债权型信托贷款

信托项目产品结构

本信托计划信托受益权不分层级,分为A类、B类和C类(或有),各类可分期募集,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期限为18个月。本次发行优先级A类信托受益权,募集金额约为30,000万元,期限为12个月。

信托收益分配方式

优先级某类某期信托受益权的核算日为该类该期优先级信托受益权的预计终止日。自核算日起10个工作日内的任意一日为信托利益分配日。

资金运用方式

优先级信托受益权认购资金交付给临汾市紫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将用于开发建设临汾恒大华府项目。

信托方案

委托人将其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设立资金信托计划,受托人通过信托贷款的方式向临汾市资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放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贷款资金用于支付临汾恒大华府项目工程款。

保障措施

1.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为本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恒大地产(03333.HK)为本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临汾恒大华府的50%销售回款纳入监管账户;

4.太原俊恒公司为本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太原名都房地产开发公司100%股权为本信托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信息披露

在本信托计划期限内,受托人按季制作《信托事务管理报告》,并于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中信金融网进行信息披露。

3.4.2 中信•佳源分拆上市重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C3期)-债权型信托贷款

信托项目产品结构:

本信托计划已于2015年7月28日成立,信托受益权不分层级,分A、B、C、D四类,可分期募集,募集金额不超过300,000万元。其中A类信托受益权已于2015年7月28日募集完成,募集信托本金为人民币80,000万元,以现金形式认购;B类信托受益权已于2015年7月29日募集完成,信托本金为人民币50,000万元,以现金形式认购;C1期信托受益权已于2015年7月30日募集完成,信托本金为人民币20,300万元,以现金形式认购。C2期信托受益权已于2015年8月10日募集完成,信托本金为人民币39,820万元,以现金形式认购。本次募集C3期信托受益权。

信托期限: 预计不超过26个月,其中C类各期信托受益权预计于2017年7月30日同时终止。

信托利益分配:

1.C3期信托受益权的信托利益核算日为信托项目成立之日起每自然年度的12月5日、C类信托受益权终止日。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如因还款人提前清偿部分信托本金及对应的利息,受托人有权将提前还款日作为临时信托利益核算日,向各受益人提前分配该部分信托本金及相应收益。

2.各核算日后10个工作日内任一天,在支付应付信托费用后,向信托受益人分配相应信托利益。

信托项目方案:

本信托计划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将信托资金加以集合运用。本信托计划所募集资金用于向南京新浩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贷款资金将专项用于:

1、浙江佳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全国房地产五十强企业,最新一期排名为44位)江苏片区项目公司上市前重组,支付交易对价及清理往来款;

2、因上市及获取抵押物需要,进行债务重组;

3、项目开发建设。

保障措施:

1、南京紫金华府项目在建工程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泰兴威尼斯项目现房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泰兴新天地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本息抵押率不超过50%;

2、浙江佳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全国房地产五十强企业)、实际控制人沈玉兴夫妇及拟上市境内重组主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信息披露:

在本信托项目期限内,受托人按季制作《信托事务管理报告》,并于信托项目成立日起每满三个月之日的15个工作日内通过中信信托官网进行信息披露。

3.4.3 中信信托—石家庄中嘉信股权投资集合信托计划-真实股权型

信托计划产品结构:

本信托计划总规模为45,550万元,采用分层结构,其中募集优先级资金30,000万元,中间级资金5,000万元,次级以股权认购,价值 10,550万元;信托期限24个月,满12个月后可提前终止;信托计划优先级受益权公开募集,预期收益率为固定+浮动,其中: 固定部分,认购金额300万元(不含)以下10.5%/年,300万元(含)~600万元(不含)11%/年,600万元(含)以上11.5%/年,浮动部分根据项目住宅售价不同,为0.5%/年(以上已含认购费)。

信托期限: 信托期限24个月,满12个月后可提前终止。

资金运用方式:

本信托计划募集资金全部投资于石家庄中嘉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用于开发建设石家庄市“御珑湾”项目。

信托计划方案简介:

本信托计划募集资金35,000万元人民币以增资的方式对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嘉信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股权投资,中嘉信是河北天阳泰富集团旗下经营房地产开发的子公司,增资款将用于其御珑湾项目的补缴土地出让金及住宅项目的开发建设。增资后,中信信托持有中嘉信90%股权,达到绝对控股。该项目属于石家庄市为鼓励市内污染企业外迁,而实施的“退二进三”政策支持的旧城改造项目。根据石家庄市政府部门批复的规划要点,未来该地块将用于住宅、写字楼、保障房等商业开发,预计总建筑面积44万m2。信托计划将通过分红以及股权转让实现退出。

保障措施:

1.土地使用权抵押及公司股权质押,跟据戴德梁行的评估,上述抵押物价值合计约97,400万元,初始抵押率43%。

2.保证担保:母公司天阳泰富集团公司提供信托本金及收益保证、实际控制人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天阳泰富持有10%中嘉信股权。

信息披露:

在本信托计划期限内,受托人按季制作《信托事务管理报告》,并于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中信金融网进行信息披露。

3.4.4 万达商业地产发展基金I号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名股实债

央企信托-205号山东潍坊高新城投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潍坊高新城投公司)

预期年化收益:6.30% 发行机构:中信信托

信托分类:股权类

收益说明:认购金额在300 万元(不含)以下的信托受益权年预期固定收益率为6.3%;

认购金额在300 万元(含)以上的信托受益权年预期固定收益率为7.0%

投资说明: 收购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长沙开福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49%股权,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回购,并将长沙开福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质押给央企信托-205号山东潍坊高新城投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我司作为对其回购及支付义务的担保,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风控措施: 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回购,并将长沙开福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质押给我司作为对其回购及支付义务的担保,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4.5 中信·桃花源居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收益权型普通受益权

信托计划产品结构:

中信·桃花源居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发行规模2亿元。信托期限2年,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至第18个月末,预期收益率10.5%/年-13.0%/年,信托计划成立满18个月后,预期收益率13.0%/年-15.5%/年,信托收益每6个月分配一次。

资金运用方式: 信托计划资金由受托人集合运用,以自己的名义与云南桃园屋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桃园屋业”)签订《桃花源居项目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及相应担保文件,以信托计划募集的资金投资于桃园屋业拥有的桃花源居项目特定资产收益权。

信托计划方案简介: 桃花源居项目位于云南省昆明市主城区之一的西山区马街上村花果山,属城市中心区的低密度住宅项目,占地面积88,786平方米,容积率低于1.1,主要由花园洋房、叠层别墅以及联排别墅构成。项目比邻昆明宝珠生态公园,部分住宅能够俯瞰滇池。本信托计划的主要还款来源为特定资产在信托期限内预计可产生的销售收入。

保障措施:

1.土地抵押:桃园屋业已将桃花源居项目用地抵押至中信信托,该土地经北京中企华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价值为5.08亿元,投资本金抵押率低于40%;

2.股权质押:桃园屋业股东陈桂林、殷勇、王丽萍将桃园屋业100%股权质押至中信信托;

3.全体股东连带责任保证:桃园屋业全体股东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4.中信信托向桃园屋业派驻董事,参与日常运营管理。

信息披露:

在本信托计划期限内,受托人按季制作《信托事务管理报告》,并于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中信金融网进行信息披露。

央企信托买主动管理项目还是城投债

城投债。

一般情况下的主动管理型信托计划,都是分散投资,并非投资到一个项目当中。分散了风险,但同时加大了投资和管理的难度。

城投债是企业债,是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城投债,又称“准市政债”,是地方投融资平台作为发行主体,公开发行企业债和中期票据,其主业多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或公益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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