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信托-326号江苏泰兴政信集合信托集合信托(泰州政信信托)
本文目录一览:
- 1、工银E贷是网络 吗?
- 2、中至远观点:PPP财金【2019】10号文关键点深度解读
- 3、中银理财贵宾卡好办吗
- 4、投资和融资有什么区别
- 5、请问“私行专属客户”具体有什么特权呢?
- 6、中国银行财富卡有什么好处
工银E贷是网络 吗?
就是名副其实央企信托-326号江苏泰兴政信集合信托集合信托的网络 央企信托-326号江苏泰兴政信集合信托集合信托,大家不要上当不要相信……央企信托-326号江苏泰兴政信集合信托集合信托我已经深受其害了
中至远观点:PPP财金【2019】10号文关键点深度解读
自从2019年3月7日财政部颁布《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以来,PPP业内众多大咖已经针对该10号文发表了不少文章,观点不一,甚至相左。如果单独是学术观点的交流,百家争鸣固好,但是作为一个对PPP将起到重大实践性指导作用的10号文,属于操作手册性质而并非学术论文,规则内容必须清晰、必须让人理解到位,否则,将可能引起再次引起社会对于PPP的茫然与无助。正是基于此,本着对人对己负责的态度,我们觉得有必要对10号文的若干关键问题再次解读。我们不能保证自己的观点是多么正确,只是力求客观,更是期待能够引起一番讨论,最终由立法者以正视听。让PPP规则能够在清晰、务实、易懂的状态下指导PPP的前行。
一、规范的PPP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属于公共服务领域的公益性项目,合作期限原则上在10年以上,按规定履行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程序;
理解清晰,无须解读。
2.社会资本负责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并承担相应风险,政府承担政策、法律等风险。
【解读A】
一直以来,很多PPP项目的风险分配中尤其涉及政策、法律等问题都是观点不一,很多政府在风险分配中都对政策、法律风险进行了细分:(1)对于本级政府颁布的政策、法规等,由于政府本身具有可控性,因此,风险由政府承担;(2)而对于上级政府颁布的政策、法规等风险,由于本级政府不具有控制力和预见性,视同如不可抗力,由双方分担。这种划分经常在实践中引起政府与社会资本方的争议。本次意见的规定,应该理解是,只要是政策、法律风险就由政府承担,不管对于本级还是上级,对合理的风险分配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但是,若如果部分政府担心未来十年自己发生变化,而强迫社会资本方自愿承担本级政府的政策、法律风险,那么是不是就是不合规PPP了?希望立法者说的再清楚些。
3.建立完全与项目产出绩效相挂钩的付费机制,不得通过降低考核标准等方式,提前锁定、固化政府支出责任;
【解读B】
考核标准固然好,立法意图固然值得提倡。但是,这种简单的规则表达,实践中难以操作。
“考核标准”本身就没有一个相对明确的划定,也就无法认定什么叫“降低”。在实践中,尤其是在诸如文化旅游、养老、健康、体育等运营类项目中,每个运营方都可能有自己独特的运营模式和内容,缺乏普遍规律性,考核标准难以设定(这与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等具有明显区别),目前市场上出现的绝大部分上述运营类项目都是参照政府付费项目的“运维”的理念,而不是“运营”的理念来设定考核标准,充其量加点对“消费者投诉”、“安全性”等简单的绩效考核标准。这样显然是社会资本方为了减少绩效考核不合格的风险。
因此,实际上“降低考核标准”是很难认定的。那么,本条规定实际上几乎形同虚设。
4.项目资本金符合国家规定比例,项目公司股东以自有资金按时足额缴纳资本金;
【解读C】
此条十分重要。股东的认定原本无须多言,但是,PPP项目长达10年以上且投资额很大,很多社会资本方难以忍受这么长周期的投资回报。
1、实体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情形
若A公司和B公司组成的社会资本方联合体约定,B公司可以做股东3-5年,在3-5年期满后,由A公司收购B公司股份,则到期退出方B公司是否真正的股东?这个至关重要。
图例:
(1)若认定B公司为真正股东,则可以解决了A公司的现金流不足的弊端,尤其对于施工企业,当项目进展到3-5年后,施工企业A公司可以从施工角度获得工程款收益来收购B公司的股份,从而实现项目的“投资自平衡”,避免出现财务危机,并可以做更多项目。
(2)若不认定B公司为真正股东,则A公司将必须独立存在10年以上(当然将来也有可能进行对外股权转让,但是这是不确定值,风险性大),那么将难以调动社会投资人参与PPP的积极性,甚至说很少有人有这个能力参与,PPP仍然很难得到发展。
2、金融机构与实体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情形
在以往PPP项目中(尤其是资管新规出台之前),一种常见的模式是,以信托公司为典型代表的出资人与实体企业(例如运营商、建筑商)组成联合体参与PPP项目,其中的出资人显然也是股东之一。信托公司的资金很少是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几乎都是发行信托计划募集而来的资金(无论是单一信托的“通道”,还是真正的集合信托)。但是,按照本10号文的规定,股东以“自有资金”作为资本金缴纳,那么,将意味着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募集资金的形式将无法参与PPP项目的投资,从理论上看,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参与PPP项目仅能采用债权融资的形式(与银行贷款相同的地位和作用),但实际上,无论从资金的期限上还是成本上几乎都不能满足PPP项目的要求,因此,实际上10号文几乎宣告了以信托公司为典型代表的金融机构彻底无法参与PPP 项目了。
二、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同时,新上政府付费项目原则上还应符合以下审慎要求:
1.财政支出责任占比超过5%的地区,不得新上政府付费项目。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污水、垃圾处理等依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表现为政府付费形式的PPP项目除外;
【解读D】
此条规定相当重要,值得赞扬。实践中除了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外,对于医疗、交通、教育等领域也有可能出现这种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情况,这个问题的解决,对于社会对于PPP的正确理解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2.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性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
理解清晰,无须解读。
3.严格控制项目投资、建设、运营成本,加强跟踪审计。
理解清晰,无须解读。
对于规避上述限制条件,将新上政府付费项目打捆、包装为少量使用者付费项目,项目内容无实质关联、使用者付费比例低于10%的,不予入库。
【解读E】
这句话本意是好的,但是总感觉表述不清晰,拆分理解如下:
1、适用前提是本应属于政府付费类项目,即项目本身不具有实质性运营成分,而硬是将其他无实质性关联的运营包含进来。最典型的是将市政道路周边的停车场、广告牌加入进来。在这种情况下,实施动机就是想建设市政道路,是为了“迎合”PPP的规定才进行包装。
2、如果项目本身就是有实质性运营的项目,那么就不是政府付费,不用符合此项规定。因此,不要误解为,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中使用者付费比例必须不低于10%。例如,养老项目,公益性成分较大,就算是收入严重不足低于10%,那么政府也应该补贴;又如市内文旅项目,是为了提升市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品质,就算收入少于10%,政府也可以补贴。这些都是合规的。千万不要在这里曲解了。
3、对于不准予入库中的“无实质性关联”和“使用者付费比例低于10%”规定,到底是两个条件需要同时满足的“和”,还是两个条件只满足一个即可的“或”,这几天不同专家都有各自不同的观点。这一点很重要,涉及到打击面是否过大,很多项目是否还能做得下去得问题,将来得应先过会很大。
我们认为,应该理解为“和”,也就是说,对于政府付费的项目中加了使用者付费项目,只有同时满足了“无实质性关联”和“使用者付费比例低于10%”,才是不予入库的。原因:
(1)应从文中表达的逻辑看,如果是“或”的关系,那么,一个“无实质性关联”的规定就足够了,已经涵盖了从0%-100%的所有使用者付费比例,换句话说,如果只要是“无实质性关联”就不准入库,那何必再写出“使用者付费比例低于10%”,多此一举。显然,增加了“使用者付费比例低于10%”的表达,就是为了给出一个范围,即使用者付费比例又是低于10%的,才不予入库。如果“有实质性关联”或者“使用者付费比例高于或等于10%的”,则都是可以入库的。
(2)从内容本身理解,本段前一句是“将新上政府付费项目打捆、包装为少量使用者付费项目”,这句话也是明显的指出了,不允许将政府付费项目包装成了少量使用者付费项目。言外之意,如果包装成了不少量的使用者付费项目,就可以了。
(3)从实践中,对于综合类PPP项目,例如片区综合开发,其中有运营类的污水处理、文旅、医养、也有没有收益的市政道路、管网、环境治理等,这些项目彼此之间并不是具有多强的关联性,甚至毫无关联。如果不允许合成一个项目,那么像产业园区PPP项目、特色小镇PPP项目就没有存在的合规性基础了,财政部PPP项目库中的“城镇综合开发”类别就应该去掉了。
综上,财政部的本意就是,你要是项目之间不具有关联性也行,你必须做到使用者付费比例达到或超过10%,否则,你就不能入库。如果你打包后达到或超过了10%,那么,我就允许你入库,做合规PPP。
3、“使用者付费比例超过10%”实践中难以掌握
这个问题我们在之前的文章中说过,这里简要在说一下:
(1)对于垄断性项目。首先我们说,使用者付费项目其实并不是简单的一类,实际上是分成了两类,一类是类似于污水处理、供热、供水这样的项目,我经常称之为垄断性项目,这类项目的特点是收益相对好预测,并且未来收益稳定。那么,通常来说,如果设定了使用者付费占比指标,是比较容易预测出来到底未来收益是否能够达到这个占比指标。
(2)对于竞争性项目。市场上存在很多与垄断性项目形式完全不同的使用者付费项目,例如养老、医疗、文化旅游、养生等,这些项目既是在建成之前无法预测收益的,更是在建成之后无法确定收益的。如果我们设定了某一个项目的使用者付费占比(比如10%),那么,谁能预测出未来的收益呢?实际上是根本无法预测出来,可能大起大落、大喜大悲。只要财务指标一调整,就可以达到超过10%。因此,这个指标的设定根本就是在实践中无法产生指导和衡量意义的,很多政府和项目为了满足这个指标,把本来就无法预测的收益强迫来进行预测,最终很可能引起市场上的混乱。
三、强化财政支出责任监管。。。。。。新签约项目不得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PPP项目运营补贴支出。。。。。。
【解读F】
这是一个明显的推翻财政部原规定的新规定,对此也没有太多的争论必要,财政部金融司负责人在近日就《意见》答记者问中已经阐述了原因:一是防止部分地区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大量安排PPP项目支出,“放大分母”,规避一般公共预算10%的硬性约束。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以收定支”,且各年度收支规模波动较大、不确定性强,从中安排PPP项目中长期补贴支出,会增加财政支出风险,难以切实保障PPP项目合同履约。三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主要偿债来源,若再从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安排PPP项目运营补贴支出,容易造成“一女多嫁”,不仅加大地方政府偿债压力,也不利于PPP项目本身的可持续。
这里我们要重点强调的是,对于片区综合开发类项目,以前很多项目的设想是将本项目包含土地的出让金形成政府性基金预算后,在统筹到本项目中,实现“土地出让金从项目中来回到项目中去”,但是本次规定,明确禁止了这个模式。未来的综合开发类项目,从土地开发角度,仅能通过周边土地二级开发收益来进行投资弥补了。这将对三四线城市及广大区县级项目造成了很大影响。
四、加大融资支持。。。。。。鼓励通过股权转让、资产交易、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项目存量资产,丰富社会资本进入和退出渠道。
【解读G】
这里提到的“股权转让”,是为了“丰富社会资本进入和退出渠道”,但是并没有说是股权转让给新的投资人,还是可以转让给本来就是社会资本联合体中的另一方。如果是后者,那么我们拍手叫好(原因参见“解读C”),其实也是让退出方获得了退出渠道(尽管社会资本联合体的另一方还继续在PPP中,并且还需要负担收购股权的责任);如果是前者,意义不大,因为未来谁也不知道:如果项目运营的好,自有新人愿意加入,无须政府“鼓励”;如果项目运营的不好,“鼓励”也没有实际意义,还是盘活不了存量资产。
同时,还要说一点,PPP项目合同中,几乎都会写“社会资本方股权转让必须经过政府同意,方可转让”,那么,财政部的这个“鼓励”的规定,又能如何起到作用呢?总不能要求地方政府在PPP合同中不得加上股权转让限制条款吧。
五、聚焦重点领域。优先支持基础设施补短板以及健康、养老、文化、体育、旅游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领域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
【解读H】
“优先支持”这个词语如何理解?
(1)如果是从准许入库的角度,前面已经有了合规性的要求,只要合规就可以入库。那么,无须优先支持。
(2)如果从投融资支持角度,那么应该在本条(一)(二)中体现,引导保险资金、中国PPP基金进入,但是在本款中没有表达这层意思,那么到底“优先支持”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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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理财贵宾卡好办吗
中国银行贵宾卡介绍
中银理财贵宾卡是中国银行专门针对中银的贵宾推出的一款银行卡。使用该卡的银行客户可享受专属的理财空间和银行一对一的优质服务。
二、中国银行贵宾卡权限
1、金卡为日均余额超过50万人民币。在全国柜台办理业务央企信托-326号江苏泰兴政信集合信托集合信托,可以不排队,直接办理业务。或者专享VIP通道或者柜台服务。当然,这是全国标准,像南方很多地区都有超白金客户,超过500万资产的,或者现在各省的私人银行客户都专门到理财中心,那就另当别论央企信托-326号江苏泰兴政信集合信托集合信托了;
2、全国中行柜台存款取款,免收异地存取款手续费。ATM收费,但柜台可免费;
3、金卡免受挂失、年费都一般费用。开通网银免收手续费,网银动态口令挂失,密码挂失,换新等费用一律全免。开通VIP网银,网银中转账手续费优惠;
4、开立存款证明,开免除一份的费用;
5、办理贷款,享受利率优惠;
6、柜台办理转账结算、汇款业务,手续费优惠;
7、有VIP服务,专门理财经理服务,全套理财规划服务;
8、购买人民币、外汇理财产品,有VIP报价,收益高于一般客户;
9、可凭VIP资质,办理中行白金贷记卡,信用卡额度可超过5万,根据资产情况,最高信用额度可达200万人民币,这个目前是国内最高的信用额度。
三、中国银行贵宾卡办理条件
1、在中行金融资产(包括本、外币存款、各类理财产品、债券、基金、保险、纸黄金、一对多理财专户、证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客户集合信托、证券第三方存管保证金余额以及在中行开立存管账户的证券公司中证券资产的月末市值等)总额达到20万元人民币以上;
2、使用中行信用卡年累计消费额5万人民币以上(不包括购房、购车、装修等大额刷卡消费和零折扣率商户的消费);
3、在中行办理各类个人贷款余额累计达到50万元人民币以上,纳入统计的贷款金额均为正常类余额。
四、中国银行贵宾卡年费
中银理财贵宾卡要求持卡人卡中存款余额应超过50万元,否则就会有年费产生。目前,对于未达到银行要求的中银理财贵宾卡用户,中行会收取每月80元的年费。也就是,每年收取960元,每年的年费。对于初次办卡的用户,首年年份可免。
以上便是中国银行理财贵宾卡申请条件、收费标准介绍。如果你对以上介绍仍存疑惑,可致电中国银行客服热线央企信托-326号江苏泰兴政信集合信托集合信托:95566,由中国银行客服人员为您解答中国银行贵宾卡的其央企信托-326号江苏泰兴政信集合信托集合信托他问题。
投资和融资有什么区别
融资和投资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
投资,指国家或企业以及个人,为了特定目的,与对方签订协议,促进社会发展,实现互惠互利,输送资金的过程。又是特定经济主体为了在未来可预见的时期内获得收益或是资金增值,在一定时期内向一定领域投放足够数额的资金或实物的货币等价物的经济行为。
融资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也就是说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拥有的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去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经营管理活动需要的理财行为。
2、特点不同
投资是以让渡其他资产而换取的另一项资产,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之外持有的资产,是一种以权利为表现形式的资产,是一种具有财务风险的资产,投资周期很漫长一般为5-10年,不漫长的叫投机。
融资通常在货币资金的持有者和需求者之间,直接或间接地进行资金融通的活动。资金在供给者与需求者之间的流动,这种流动是双向互动的过程,既包括资金的融入,也包括资金的融出。
3、筹资方式不同
融资是指从企业外部筹集资金的方式,直接融资主要是指直接向资金持有人,如股东、投资人等筹集资金的方式,以获取资金用于企业的发展、经营等。间接融资主要是指通过金融机构,以借入长短期借款、发行债券等方式获得资金的方式。
投资是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财政金融政策,以其资产购买有价证券或向其他单位以实物、无形资产等注入资金并获取经济利益的一种经济行为;融资则恰恰相反,是企业为寻求发展,扩大经营规模,以发行有价证券或吸收其他单位资金来扩充资金的一种经济行为。
请问“私行专属客户”具体有什么特权呢?
中行理财产品标注“私行专属客户”是指该理财为中行私人银行专属客户购买。
私人银行客户准入标准央企信托-326号江苏泰兴政信集合信托集合信托:在中行金融资产(包括本、外币存款、理财产品、私行专属集合信托产品、债券、基金、中行代销央企信托-326号江苏泰兴政信集合信托集合信托的保险、纸黄金、基金一对一、一对多理财专户、证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客户集合信托、证券第三方存管保证金余额以及在中行开立存管账户央企信托-326号江苏泰兴政信集合信托集合信托的中银国际证券公司中证券资产的月末市值等。)月日均余额达到等值6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央企信托-326号江苏泰兴政信集合信托集合信托,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如有疑问央企信托-326号江苏泰兴政信集合信托集合信托,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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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财富卡有什么好处
中银财富管理客户可享受减免央企信托-326号江苏泰兴政信集合信托集合信托的收费项目:借记卡跨行同城/异地ATM取现、借记卡境外ATM查询/取现、跨行人民币转账汇款、个人本外币跨境汇款、存款证明、电子银行认证工具工本费、人民币小额个人活期存款账户管理费、借记卡年费、工本费(含开卡、补卡)、个人账户变动短信通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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