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信托-131号重庆大足城投债集合信托(重庆信托成都)
本文目录一览:
某央企信托涉嫌非法放贷?
近年来,在通道业务不断压缩和房地产信托受限的背景下,消费金融逐步成为信托业新的业务增长点。
截至2018年底,消费金融信托业务规模已经达到3000亿,超过百亿的信托公司有6家,分别是外贸信托、云南信托、渤海信托、中融信托、中航信托和中泰信托。
在规模激增的同时,部分信托公司不断地扩张消费金融业务边界,从最初的“流贷模式”开始转变为利润更高的“助贷模式”。
通常做法是,助贷平台推荐借款人,由信托公司审核后直接与个人签订消费金融信托贷款合同并发放贷款,借款人直接向信托公司还款。助贷平台不再直接向借款人收取任何费用,而是由信托支付给助贷机构服务费。
那么信托公司直接向个人发放贷款,是否合规呢?
最近的一个司法判例,可能会给我们一些启示!
根据上面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显示,在执行过程中,查明2018年至今申请执行人(外贸信托)在本院有142件针对不同对象的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执行案件,本院于2020年5月28日书面通知申请执行人外贸信托,要求其在收到通知后五日内提交向本院提交其公司“向 社会 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的相关金融许可手续。申请执行人外贸信托向本院提交的金融许可证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中未显示有“向 社会 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的金融许可。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以盈利为目的经常性的向 社会 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其未举证证明其取得了相关部门的金融许可,对于未经依法批准向 社会 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金融活动依法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的执行请求。
这是第一例因为信托公司没有“向 社会 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的金融许可而被驳回的司法判例,那其他信托公司开展的消费金融是不是也存在同样的风险呢?
目前,监管方面并没有单独出台针对信托的个人贷款业务规范,而网贷借款人正属于 社会 不特定对象,如果信托公司以出借人的身份与网贷借款人订立借款合同向其发放贷款,而又不具有向 社会 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的金融许可,那么信托公司可能涉嫌非法放贷,而非法放贷行为人实际收取的除本金之外的全部财物,均应计入违法所得。
从2019年开始,全国各地均开始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认定标准就是涉案数量,一旦被认定为职业放贷人,相应的借贷合同认定无效,借款人应返还借款本金,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给付资金占用使用费用。
根据执行裁定书,从2018年至今申请执行人(外贸信托)在本院有142件针对不同对象的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执行案件,笔数远远超过“职业放贷人”规定的数量,这也是法院加强审查的原因。
各位小伙伴,你们对这个案例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央企信托到期后为什么不兑付
信托终止时央企信托-131号重庆大足城投债集合信托,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约定需要向受益人支付信托资金及预期信托收益央企信托-131号重庆大足城投债集合信托,如果信托到期没有兑付,说明现在信托计划可能遇到风险,一般央企信托-131号重庆大足城投债集合信托的延期一段时间还是能兑付,如果长期不兑付可能发生系统性风险,下面关于信托到期时不兑付做一个简要央企信托-131号重庆大足城投债集合信托的说明。
一、信托计划延期兑付
如果项目现金流出现问题,导致没有足够的资金用于信托计划兑付,出现暂时性的流动性风险,此时,延期可成为化解信托项目兑付危机的方式之一,信托公司可以在信托项目延长期间处置抵质押物或者寻求外部资金来源等。
二、信托计划长期不兑付
如果信托计划出现长期不兑付,可能表明融资方已没有能力偿还,此时受托人可能会通过追加抵质押物、寻求其央企信托-131号重庆大足城投债集合信托他资金接盘、或者股东出面协调解决。
1、抵押物变现
如果融资方长期不兑付,信托公司协商无果,受托人可以处置抵质押物,或者向保证人进行追偿。关于抵押权的实现,其方法有折价、拍卖、变卖三种方式。
抵押物变现偿还投资人的本金和利息,处置时间周期较长,甚至长达一年半载。
重庆信托大股东究竟是谁
重庆信托大股东是国寿集团。
1.金投信托网:重庆信托股东7月11日消息,重庆水务集团(8.28,-0.18,-2.13%)发布公告称,银监会近日批准重庆信托受让重庆信托23.86%股权,公司将按照与重庆信托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本次转让重庆信托股权的相关手续。这就是说,国寿集团的国寿投资将正式成为重庆信托的股东。
2.令人关切的是,今年年初泰康人寿也入股了国投信托。业内人士认为,保险公司热衷于入股信托公司,一个原因就是便于险资投资。由于监管层加大了信托公司的股东责任,部分实力较弱的股东将选择退出,因此年内也会有信托公司的大股东变更。据重庆信托公告,国寿投资以每股4.17元的价格,受让重庆水务集团所持重庆信托23.86%股份(合计58180万股),成为重庆信托的股东。
3.也就是说,国寿以24.2亿元的价格成为重庆信托的第二大股东。 据重庆信托2013年年报显示,公司最大股东为重庆国资委下属的重庆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6.99%,其次为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3.86%。在此前的公告中,重庆水务集团表示,将其所持重庆信托全部股权转让,有利于更好地安排其产业布局。
4.数据显示,重庆水务集团的控股股东为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城市给排水工程的投资、运营和建设管理,以及城市给排水供水和系统设施的管理。中国人寿(37.39,-1.51,-3.88%)新晋二股东国寿投资则是保险(集团)公司另类投资专业管理平台,目前已拥有控股企业十多家,投资范围涵盖股权投资、不动产投资、养老保健投资以及资产管理等领域。 去年年底,重庆信托注册资本为24.3873亿元,信托规模1263.1亿元,其中集合信托487.5亿元,单一信托724.3亿元。值得关注的是,信托公司主要股东也在今年1月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悦达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两家公司合计持股45%,募集资金超过22亿元。
100万起投的信托产品有哪些?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管理办法》规定央企信托-131号重庆大足城投债集合信托,单个信托计划央企信托-131号重庆大足城投债集合信托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及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第六条 前条所称合格投资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人:
(一)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央企信托-131号重庆大足城投债集合信托他组织;
(二)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三)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如果信托规模为1000万元,那么以50人为限制,则每份平均20万,前几天我还见央企信托-131号重庆大足城投债集合信托了一个北京信托的20万起点的信托
相关文章
-
央企信托-131号重庆大足城投债集合信托(大足区城投集团招人)详细阅读
本文目录一览: 1、重庆八大投具体是哪些公司 重庆八大投具体是哪些公司 重庆八大投:重庆市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市高等级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重...
2023-02-25 153 央企信托-131号重庆大足城投债集合信托
-
央企信托-131号重庆大足城投债集合信托详细阅读
A类央企信托131号重庆大足城投债总进款1.056亿,50万起7%,打款次日3%贴息,周四5点封账,周五成立。 当地第二大主体银行间PPN,第一大主...
2023-01-31 204 央企信托-131号重庆大足城投债集合信托
-
央企信托-131号重庆大足城投债集合信托详细阅读
A类央企信托131号重庆大足城投债总进款1.056亿,50万起7%,打款次日3%贴息,周四5点封账,周五成立。 当地第二大主体银行间PPN,第一大主...
2023-01-28 190 央企信托-131号重庆大足城投债集合信托
-
央企信托-131号重庆大足城投债集合信托详细阅读
直辖市标债,AA平台融资,AA+平台担保 【央企信托-131号重庆大足城投债集合信托】 规模: 2亿 期限: 23个月 付息: 年度付息 年化收...
2023-01-06 197 央企信托-131号重庆大足城投债集合信托
-
央企信托-131号重庆大足城投债集合信托详细阅读
直辖市标债,AA平台融资,AA+平台担保 【央企信托-131号重庆大足城投债集合信托】 规模: 2亿 期限: 23个月 付息: 年度付息 年化收...
2023-01-05 153 央企信托-131号重庆大足城投债集合信托
-
央企信托-131号重庆大足城投债集合信托详细阅读
直辖市标债,AA平台融资,AA+平台担保 【央企信托-重庆大足城投债集合信托】 期限:24个月 分配:按年付息 年化收益:30万起7% 用途...
2022-12-29 161 央企信托-131号重庆大足城投债集合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