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信托-山东济宁邹城城资集合信托
项目要素
期限: 24个月分配: 每半年规模: 1.8亿
领域: 政府基建增信: 保证担保,房产抵押
进度: 募集中募集中,周二封账成立,优先山东客户(5400万)
收益计算
业绩比较基准: 100万 7.6%;300万 7.7%
项目详情
发行方
邹城市城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用途
资金用于受让融资方邹城城资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收益权,最终用于补充融资方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担保方
山东宏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亮点
AA+融资,双担保,市场产品各区县排名第一,全国百强县市48位
增信措施
1、山东宏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2、融资方提供价值3.3679亿的商业房产抵押担保
退出
1、融资人的经营收入;
2、担保人的经营收入。
其他优质项目推荐:
【乐至县新城投资2021债权融资计划】
发行人向认购人说明认购本资产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认购人明确其认购本资产时己充分知悉并能够自行承担认购本资产带来的所有风险。
(以下简称《认购协议》)
发行人债权收益权
发行人转让本资产是为发行人经营生产之需要,通过转让本资产获得对价资金以补充发行人流动性资金。
1.担保人乐至县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产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乐至县XX业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应收账款质押。
成都XX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
本资产发行规模
本资产的认购期
资产交易成立日
存续期
业绩比较基准
认购起点
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本资产认购期不超过6个月,认购期截止或发行规模满额之日终止认购。
资产交易成立日:指资产满足本协议、《资产交易说明书》约定的发行最低发行(成立)规模、认购人数等成立条件且未出现资产交易不成立的情形,待认购期结束后由受托管理人判定资产成立的日期。
自本资产交易成立日起至其后不超过【24】个月止,以发行人出具的《收款确认书》、管理人出具的《资产交易成立确认函》载明的日期为准。
存续期内发行人有权提前偿付或溢价回购本资产。
20-50-100-300万
8.5%-8.8%-9.1%-9.5%
【20】万元。
存续期内,预期收益为认购人认购金额×【本资产年化业绩比较基准】×实际存续天数÷365天。
“实际存续天数”是指本资产交易成立日(含)至存续期到期日(不含)的期间天数。
如存续期提前终止,则终止当日为收益计算截止日(不含)。
存续期届满后,向认购人或权益持有人偿付本金及预期收益或溢价回购本资产,上述偿付或溢价回购完成后,认购人或权益持有人对本资产不再享有任何收益权。
本资产投资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所得收益采用舍尾法计算。
发行方于本资产交易成立日后每季度固定日(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分配收益,存续期到期日偿付本金和存续期剩余收益。
预期收益核算公式为认购人认购金额×【年化业绩比较基准】×存续天数÷36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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